法律问答

死亡人能拿土地征收补偿款吗,应该怎么处理

征地补偿
2023-11-21 18:50: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死后不能享受征地补偿款。征地补偿款是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对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所作的补偿,其分配按照“生不增,死不减”的原则对农户进行补偿,以家庭为单位按照家庭承包的土地面积发放,已死亡或丧失家庭成员资格的人无法获得补偿。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 一、已经死亡的人,不能享受土地赔偿款,其土地已由家属继承了,土地赔偿也归家属了。
    二、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 一、人死后土地补偿款归谁
    1、人死后土地补偿款归谁,视情况而定:
    (1)如果承包人是死亡前得到的土地补偿款,一般是归承包人的;
    (2)如果承包人是死亡后得到的土地补偿款,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村规民约向本集体成员公布集体财产的状况。集体成员有权查阅、复制相关资料。
    第二百六十二条
    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
    (一)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二)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三)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第二百六十三条 城镇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本集体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征地补偿款包括什么项目
    1、土地补偿费,国家对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因土地被征收而造成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土地减少或者无地可耕的损失进行的补偿;
    2、安置补助费,对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生活来源的农民,因国家征收土地而推动土地所造成的生产、生活困难由国家给予必要的生产、生活补助费用;
    3、青苗补助费,征收耕地上有未收获作物,因急于用地须毁青苗的。属短期农作物的,按一季产值补偿,属多年生农作物的,根据其种植期和生长期长短给予合理补偿。水产养殖的青苗补偿根据不同的养殖品种、养殖方式、养殖设施等情况给予补偿;
    4、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的拆除、搬迁、恢复、移载、砍伐等的国家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