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银行告诉我信用卡逾期3个半月要起诉我,但我有还款意愿,该如何应对?

信用卡纠纷
2023-11-21 19: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信用卡逾期在恶意透支的情况下,认定为犯罪。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条件
    1、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
    2、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所前款项。派出了因为没有收到银行的催缴通知或者其他的催缴文书、而没有按时归还的行为。持卡人没有接到有关通知或者文书,而导致过了一定的期限没有归还的。不属于“恶意透支”。恶意透支的数额:
    1、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列为“数额大”;
    2、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列为“数额巨大”;
    3、数额在100万元以上,根据刑法第一九十六条规定的,列为“数额特别巨大”。恶意透支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 如果信用卡逾期3个月仍未还或经银行两次以上催收后仍不还款的,银行即可起诉当事人,具体涉及信用卡起诉程序如下:
    1、银行经两次或以上催收,当事人仍不还款的,银行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民事案件如适用简易程序需三个月,普通程序为六个月。
    3、经民事裁决后,如果当事人仍不还款,该案件可能会被移送公安部进行侦查,正式立为刑事案件。
    4、经公安侦查后,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向法院发起公诉,指控当事人的罪行,恶意透支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根据刑法有关的规定,信用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前提,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仍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仍不还的行为,属于恶意透支行为,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则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 信用卡逾期三个月未还或者经银行两次催款后仍然不还款的,银行就会起诉当事人了。一般的信用卡欠款起诉流程如下:
    1、首先银行多次催款后,当事人仍旧不还款,银行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民事案件如果适用简易程序为三个月,普通程序为六个月。
    3、经民事裁决审判后,如果当事人仍不归还的。案件有可能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正式立为刑事案件。
    4、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当事人恶意透支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