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被房主收回,房主不一定会给予补偿转让费。一般有以下两种处理方式:
1、房客无权要求房主补偿转让费。原因是租赁期限届满
合同解除,经营者未能在到期前与房主续租。
2、房客可以要求房主适当补偿转让费。
原因是房主没有依照商业活动的惯例处理。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