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股东协议书需要注意的事项,具体有哪些规定呢?

企业法律顾问
2023-11-22 00:4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股东协议怎么写能具有法律效力
    1、股东协议如下写能具有法律效力:
    (1)双方的关系要明确;
    (2)需要签认购契约;
    (3)入股是指公司成立后,原始地取得股东权;
    (4)只要公司一方有增加股东的必要,投资方有购股投资的意思,双方一经合意,建立认购契约,即告入股;
    (5)入股虽以契约方式进行,但不是私下约定的契约关系。必须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办理。新入股的股东,对于未入股前公司债务也应负责。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股东协议书怎么写
    股东入股协议书
    投资人(股东,以下简称甲方):
    为明确双方在公司中的权利义务,保障隐名股东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如下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实际出资额
    本公司注册资本为元,其中甲方实际出资元,乙方实际出资元。
    甲方出资方式为(现金/实物),该出资在年月日已全部到位。
    公司成立后,甲方不得抽回资金,逃避责任和风险。
    甲方对公司股份的认购出资,交由乙方以乙方名义对公司投资。
    第二条责任承担与利益分配
    乙方为公司股东,载入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其他公司或工商登记资料。
    甲乙双方均以自己的实际出资通过乙方向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如乙方先向公司承担责任后,其有权向甲方追偿应由甲方承担的相应份额。
    乙方以其名下在公司的投资比例取得的盈余分配,按甲、乙双方在投资总额中的比例分配。
    甲乙双方在公司的增资扩股、配股权,按甲乙双方在投资总额中的比例享有,但需以乙方名义与公司产生法律关系。
    第三条股权转让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甲方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乙方须配合甲方实现该优先受让权。
    乙方转让股权全部的,由甲、乙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产生新的显名投资人的名义,按公司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在公司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新的显名投资人为公司名义股东。
    第四条权利限制
    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能单方面转让、出质股权,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与民事责任
    如由于乙方的债务纠纷,导致其名下的股权被他人通过司法途径强制处分时,乙方必须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五条保密条款
    乙方对此协议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或本协议约定外,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竞业禁止
    乙方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谋取私利,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侵占公司财产和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和民事责任。
    第七条其他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 签立股东协议书应该注意事项:
    1、首先要审查股东资格。由于全体股东要对发起设立公司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一定要审查好股东的资格,包括股东的人品、能力、家庭情况、资产情况、有无对外大额债务等;
    2、要明确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3、要明确约定出资的时间及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等问题;
    4、明确股东的出资责任。
    股东的出资责任包括出资违约责任和资本充实责任,这要责任均需在股东协议书上有明确规定;
    5、要约定好公司未能设立的责任的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签立股东协议书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签订股东转让协议书的,应当注意约定变更股东名册的事项是否明确具体、标标的股权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程序是否合法等问题;
    2、签订股东入股协议书的,应当注意当事人主体是否适格、要明确出资额及出资方式等主要问题;
    3、签立股东协议书应该注意的其他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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