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信用卡被盗用,我该如何处理?

信用卡纠纷
2023-11-22 02:4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信用卡被盗刷,在符合下列标准时,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立案:即行为人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立案。或者行为人盗窃他人的信用卡,盗刷一千元及以上的,可构成盗窃罪,公安机关也应当予以立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五十四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五十四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五十四条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 信用卡被盗,符合下列标准的,公安机关应予以立案:行为人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高于五千元的,可以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或者行为人盗刷信用卡一千元及以上的,可以盗窃罪立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五十四条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 窃取信用卡信息构成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该罪是指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客观方面表现为以秘密手段获取或者以金钱、物质等换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私自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