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不需要
继承人同意。遗嘱是由立遗嘱人对属自己所有的财产在自己身故后如何处理,有何人进行继承的一种财产处理,属于行使对自己财产的法定处分权。在法律上属于单方行为,在立遗嘱时不需要经过所有
法定继承人同意,所以,进行遗嘱公证时,只要立遗嘱人本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就有效,不需要通知
法定继承人。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遗嘱见证人资格的限制性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