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借款几千块钱,逾期多年,已还两千多,无法继续还款,是否会被视为诈骗?

债务追讨
2023-11-22 10:3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 建议与对方协商沟通
  • 按照借款数额大小决定可构成诈骗罪,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法律分析:借款属于民事纠纷,不能界定为诈骗罪。诈骗罪是指非法占有、使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大量公私财物。如果你不用付借条,你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追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超过的一般视为放弃追偿权,因债务人承诺限期付款而延长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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