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笔15万的信用社贷款,18年到期,但我现在无法偿还,请问信用社是否可以起诉我?

金融借款贷款
2023-11-22 11:2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应该找借款人交涉
  • 信用社贷款逾期起诉,可以尽量协商解决。信用社贷款确实没有偿还能力时应当主动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最好是提供本人无力偿还的证明,比如失业证明,破产证明,疾病证明等,这样银行能够酌情考虑,可能会同意贷款人延期还款,或者是制定一个个性化还款计划。
    若是信用社贷款无力偿还之后又置之不理,那么最终会被银行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 信用社贷款属于借款合同纠纷,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即从贷款到期之日起三年内银行没有催收的,就超过诉讼时效,起诉后,法院也将不再支持其诉讼请求。不过,如果银行在贷款到期后一直催收的,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
    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况。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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