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一方能否将个人财产视为共有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
2023-11-22 11:4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怎么界定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男女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做生意所得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办理离婚程序是什么
    夫妻办离婚程序如下:
    1、协议离婚中,夫妻双方携带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等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2、诉讼离婚中,一方先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资料。
    法院受理后一般会先进行调解;
    3、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出现一方有重婚、家暴、吸毒等严重危害夫妻感情行为导致调解无效,准予离婚。
  • 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方式如下:
    1、夫妻可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为一人所有还是共同所有;
    2、没有协议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
    但以下财产例外:
    (1)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2)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离婚时的财产分为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一般属于个人财产,以下财产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三)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没有特殊约定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四)婚姻存续期间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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