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主去世后,共有人配偶需要进行公证来继承房产吗?

遗产继承
2023-11-22 11:5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具备以上两个证明后,法定继承人再带着本人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证明即可。
    3、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 房屋遗产继承不需要进行公证,是否进行公正由双方自行决定即可,无强制性要求。房屋遗产过户可以直接进行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继承者应当自行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有遗嘱的出示遗嘱,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登记手续。法律依据:《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继承;
    (二)财产分割;
    (三)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房屋所有人死亡后,房屋由其配偶继承的,当事人可以持死亡证明、房产证等材料,申请过户登记。房主过世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是: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房产继承分两种:
    1、遗嘱继承。
    2、法定继承。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中将明确指出去世户主的原房屋继承人。过户对于房产证的使用有着重要的作用,所以即使户主过世,但是对于权益的维护,自己还是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设定,这样对于自己的利益维护才会有着积极的作用,但是对于具体的问题分析还是要有关部门进行审核才能进行权益的维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