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追尾我方,我方次责,需要承担对方的医疗费用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1-22 12:0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追尾受伤的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追尾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要看双方过错责任情况如何,要看因此造成的医疗费等实际损失情况如何,如受害人无过错,受害人骨折的,可以先与对方协商一致,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如果协商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将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你需要赔偿。你负次责,就应该对对方的损失承担次要的赔偿责任。当然,如果你方也有损失,那么对方对你方的损失要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