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离婚诉讼可以不亲自出庭吗?

起诉离婚
2023-11-22 12:1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必须亲自出庭。但若本人不能表达意思的,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出庭,或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且经人民法院准许的,可以不予出庭。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公开进行,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 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需要亲自出庭,但若本人不能表达意思的,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出庭,或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且经人民法院准许的,可以不予出庭。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公开进行,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离婚诉讼当事人一般是必须亲自到庭的。但如下情形除外:
    1、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
    2、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3、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五十七条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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