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婚前买的房子按揭贷款,婚后需要还贷款,这是否属于我婚前个人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22 13:2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买房子婚后还贷款的房子,如果有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就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约定一般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在婚后一般是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当事人之间存在特别约定的除外。但如果是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双方还贷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双方首付,婚后双方还贷,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一方用其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在法律上婚前买房贷款一般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贷款一般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该房子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共同偿还的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