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能否帮我查询一下营业执照?

企业法律顾问
2023-11-22 14:4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目前查询营业执照号码有两种方式:
    1、到营业执照上标明的企业住所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查询;
    2、在互联网“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目前该系统支持企业名称和注册号查询。
    3、互联网具体查询步骤:
    (1)在搜索引擎中输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在搜索到的信息条中选择“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
    (3)点击打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4)根据营业执照上显示的住所所在地选择企业所在省份,点击打开后输入要查询的企业名称就可以查询到该企业的注册号了。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条 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条 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

  • 1.查询营业执照首先在度搜索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要注意的是一定要点击带官网字样的网址。
    2.进入公示系统后,输入对方公司的公司名称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点击查询。
    3.页面跳转,点击系统弹出的公司名称。
    4.进入对方公司的信息界面,就可以看到公司的所有信息了,包括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黑名单信息等。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八条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九条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以下材料:
    1、证明身份的材料,例如,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
    2、注册申请书;
    3、经营地点证明材料;
    4、办理营业执照需要的其他材料。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