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房子的时候,女人拿了很多钱,但是房子是两个人的名字。共同偿还债务。离婚的房子怎么分?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22 15:50: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证上有夫妻两个人的名字离婚后,原来夫妻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给一方。从房屋产权的角度来看,不管房产证上面,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还是两个人的名字,房子都是属于两个人共同拥有的。所以,如果要进行房产的分割,可以按照现在的市场价值,去计算房屋的价值。在这种情况里面,如果是属于贷款买房的性质,还要对贷款部分进行处理,在结婚之前由夫妻当中的一方自己出资购买房产,也就是说房屋的首付,是由一方当事人交的,在结婚之后,用属于两个人的共有财产,对房屋进行还贷,房屋的产权登记只登记了付首付一方的名字,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要离婚,关于房子的分割问题可以按照双方协商的方法去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法律分析: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1、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部分与配偶无关。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法律分析: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归谁所有要区分如下情况:
    夫妻一方婚前购买房屋,婚前已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屋归购房人所有、属其个人财产。
    若有按揭贷款,以婚后收入清偿的,应当认定为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
    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应当由房屋一方以其个人财产将婚姻期间偿还的全部贷款的一半补偿返还给另一方,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婚前购买房屋,婚后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屋为夫妻双方共有、属共同财产。
    若有按揭贷款,也转为共同债务。婚前一方支付的首付款及按揭还款,其未明确表示归共同所有的,应属其个人财产。
    在离婚时,应先以房子的价值补偿归还该款,双方再对房屋进行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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