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在涉外离婚诉讼中,法律上会有哪些风险?怎样委托律师呢?

涉外婚姻
2023-11-22 15:5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涉外离婚如果选择在我国法院起诉的,适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先根据自己的情况,拟写涉外离婚起诉书,找到有管辖权的法院递送涉外离婚起诉书,提交证据、证件、证明材料,这还包括委托律师等事项。
    法院要走的流程一般包括:立案受理——文书送达,答辩期——法院调解——一审审理(简易程序、普通程序)——一审上诉、二审审理。这个流程不包括撤诉、缺席判决等情形,具体需要根据个案来分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七条 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涉外离婚的起诉流程通常有以下的步骤:
    1、立案受理;
    2、文书送达,答辩期;
    3、法院调解;
    4、一审审理包括: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
    5、一审上诉、二审审理。除此之外,这个涉外离婚的起诉流程不包括:撤诉、缺席判决等情况。具体的起诉操作方式还需要人民法院按个案来分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在我国涉外离婚诉讼的风险有:
    1、案件审理时间不受六个月的审限限制,案件情况复杂,审理时间长,可能会造成当事人疲于应诉;
    2、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费的给付难以执行;
    3、调查困难,在国外的夫妻共同财产难以查明,可能会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判决文书在国外是否产生效力需要根据国外具体法律规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第二百七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限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