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离婚时应该如何分配?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22 16:2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离婚夫妻共同房产怎么分配
    1、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产权证办理流程
    产权证办理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的30天内携带材料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产权证;
    2、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材料;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成交价格,对房屋进行现场评估;
    4、买卖双方当事人交纳税费;
    5、领取产权证。
  • 夫妻共同房产离婚后分割如下: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分配方式,可以由一人获得产权,给予另一方补偿。协商不成,由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是对于住房困难的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在离婚时的分割:属于夫妻的共有房产以当事人双方协商分割为主,法院判决为辅。夫妻不能通过协商方式达成一致意见的,法院会基于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保护妇女、子女权益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分割房产。
    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房产的,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房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