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遇到了一个关于吊车事故理赔的问题,想请问一下该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1-22 16: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吊车也是一种机动车,吊车上路行驶,也要按规定购买交强险,如果吊车上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和金额内进行赔偿。那么吊车交强险赔偿范围和金额是什么, 我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吊车交
    吊车交强险赔偿范围和金额
    吊车也是一种机动车,吊车上路行驶,也要按规定购买交强险,如果吊车上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和金额内进行赔偿。那么吊车交强险赔偿范围和金额是什么,我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吊车交强险赔偿范围

    我国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投了保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予以赔偿。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二、吊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三、吊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和被保险人的所有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等部分情况是不在交强险的赔偿和垫付范围内。

    综合以上介绍,吊车是机动车的一种,要购买交强险,吊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予以赔偿。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汽车问题,请咨询,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吊车上牌流程

    近几年,经济逐步上升,家家户户都有了属于自己的小车,除此之外,随着地区的逐渐开发,吊车也越来越多的出现在大家的视野中,只要是在路上行驶都需要给车子 上牌 。不知道大家对于吊车上牌有没有什么了解呢?下面我整理了一些相关的内容和大家分享,欢迎大家的阅读,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吊车上牌流程


    1、车主持购车发票的报税联和汽车质量合格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公户车辆需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公章),到 车辆购置税 办公厅购买车辆购置附加税。


    2、办理完车辆购置附加税后,车主就可以携带办理车辆购置附加税的相应手续和购车发票的注册登记联、汽车质量合格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必须使用A4纸复印)到车管所投递资料,审批挂牌了。


    3、到达车管所后,先领取一份新车入户登记表(公车需加盖公章),并且在其上面准确无误填写车主与车辆的相关信息(有专人指导),然后排队递交。


    4、对车辆进行外部检测,核对发动机号码、 车架 号码、车辆型号等。


    5、车辆进行外检后,到共保大厅办理车辆相关保险(交强险和其他商业保险)。


    6、办理完车辆保险后,在注册大厅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


    7、在大厅交付车船使用税、道口费、车辆行驶证、车辆牌照等相关费用。


    8、交付相关费用后,车主就可以开始在电脑上随机选取自己的车牌号码了。


    9、选择完车牌号码后就可以进行牌照安装了。


    10、安装好新的车牌,必须对新车进行拍照存档。


    11、喷印玻璃防盗号,领取尾气排放合格证。


    12、在车管所办理的最后一道程序为领取车辆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书(产权证)。


    13、车主携带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附加税完税证和车辆登记证书到车辆购置税办公厅领取购置税本。


    14、车主凭借购车发票的注册登记联、车辆行驶证、附加税本、车辆登记证书到养路费征稽处登记并缴纳养路费。


    二、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情况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3、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4、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5、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6、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 安全技术 标准的;


    7、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8、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9、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10、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以上就是我整理的有关上牌的相关回答。想要快速的给自己的车子上牌照就按照我的步骤就可以啦,我还对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情况做出了相关的描述。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欢迎直接来查阅相关的文章,或者直接咨询我们的在线,让你的问题得到更专业的回答。

    吊车交强险赔偿范围和金额 @2019
  • 要分情况而定,吊车的吊物脱落以及吊钩吊臂或其它零件的断落,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但是吊车本身在操作时由于吊钩、吊臂上下起落砸坏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四十八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第四十九条 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
    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
    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收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条 第二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 法律分析:要分情况而定,吊车的吊物脱落以及吊钩吊臂或其它零件的断落,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但是吊车本身在操作时由于吊钩、吊臂上下起落砸坏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四十八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第四十九条 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
    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
    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收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条 第二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