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暖气不给报停怎么办

业主维权
2023-11-22 17: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需要带着身份证、房产证及复印件。一:公民申请办理暖气报停的手续。
    1、客户持产权证明原件、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到热力总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申请,填写法律依据:《停止供热业务登记单》。
    2、客户申请停止供热的房屋无拖欠热费。
    3、客户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交纳停供工时费及相关费用。
    4、热力客户申请停供的房屋需全部停止供热(不允许部分停供和拆除)。
    5、采暖设施周边有装潢或其他障碍物的客户须自行拆除。
    6、停供后不影响其他客户供暖。
    7、在规定期限内办理。
    二、申请暖气报停注意事项:
    1、报停有效期为一个供暖年度。往年已办报停、再需要继续报停的,要重新办理报停手续。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报停手续的,按用暖处理。
    2、因住户原因(如装修)无法拆除、封堵用热设施的,不予办理报。
    3、报停期间,如发生冻裂、泄漏等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停户承担。具体的注意事项也要参照当地政府相关规定!
  • 法律分析:
    (一)正在取暖期内,供热公司是不给用热户办理暖气报停手续的。
    (二)每年在停止供热后,到供热开始供热之前的时间,用热户想在下个采暖期停止供热,可以带着身份证,房产证等有关材料,由用热户的户主去到供热公司办理停止供热手续。供热公司会采取措施,我们这里是把通往用热户家里的供热管线拆去一段。
    (三)办理停止供热手续,与邻居家没有任何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法》 第十八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 暖气没报停没交暖气费,会由当地供暖部门催收,经书面催告在七日内仍不交纳的,供热企业可以中止为其供热。
    临沂为例,根据《临沂市供热条例》第二十三条_没вΦ卑凑展┯萌群贤脑级ㄔ诓膳诳记凹笆弊愣罱荒扇确选S没в牍┤绕笠滴辞┒┕┯萌群贤研纬墒率倒┯萌裙叵档模没вΦ卑凑展娑ń荒扇确选
    用户逾期未交纳热费的,供热企业应当书面催告,经书面催告在七日内仍不交纳的,供热企业可以中止为其供热。法律依据:《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二十五条,供热设施具备分户关闭条件,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在当年采暖供热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办理暂停供热手续。用户要求暂停或者恢复供热的,供热企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供热企业不得因部分用户欠交热费,停止向其他已交费用户供热或者降低供热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