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他结婚七年了,现在感情破裂,我想离婚。我们有两个女儿,婚后财产包括一套房子,我们都商量过,他同意孩子给我一个房子,按照市场估价,我应该分得一半。但是,他不愿意给我一些补偿。请问,你们能给我一些建议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22 17:40: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离婚中对无过错方经济补偿一般会考虑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主张多分配财产和损害赔偿,并且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也需要对无过错方进行相应的补偿。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所得原则上平分,一方证明另一方有过错的,可以要求多分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离婚通常情况下涉及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的问题,女方可以在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两个方面提出对自己有利的协商方案。比如在财产分割时,自己照顾子女比较多,可以要求补偿,又或者对方有过错行为,请求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如果无法协议离婚,就只能诉讼离婚
    不管你有没有过错,她都无权要求你净身出户。是不是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最终还要看法院的判决。
    纠正一个观点,婚后购买的房产,不管是不是只登记了一个人的名字,都是共同财产。
    也没有什么贷款你一直在还或者她一直在还,是大家一起在还。
    所以这套房子至少有你一半产权。
    除非该房产是由你父母出资购买,且只登记了你一个人的名字,视为对己方子女的赠与。
    首付部份是你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份为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