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子是否可以进行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22 18:01: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除非双方有其他的婚内财产约定,将房屋约定为一方所有,否则一般情况下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分割;没有约定的,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有权主张分割。
    分割方式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由法院判决,法院会根据房屋的具体情况,包括房屋的所有权是否能够分割,是否有贷款尚未还清,是否已经取得房本等实际情况,结合房屋的出资来源,购买时间,婚姻关系存续时间以及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度等,遵循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的原则来进行分割。
    相关法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需要共同分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婚后买的房子,都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领证后,无论购房时签署合同是单方还是双方,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是可以要求对该处房产进行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夫妻一方购房,如果发生在婚前的话,一般是不可以分割的;如果发生在婚后的话,一般是可以分割的。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