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教育权。因为学生这个特殊的身份而拥有的特殊权利,学生的受教育权是学生最主要的权利。
2、学生的人身权。人身权包括
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
肖像权等。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荣誉权。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
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