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著作权和邻接权;
2、专利权,即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享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独家实施权;
3、商标权,即商标注册人或者权利继承人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享有注册商标的各种权利;
4、商业秘密权,即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属于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或者经营信息的专有权;
5、植物新品种权,即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享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7、商号权,即商业主体在一定地区内依法享有的商号独占使用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