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他人冒用信用卡办理信用卡,导致我的信用记录被列入黑名单,该如何解决?

信用卡纠纷
2023-11-23 01:5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的情形有: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法律依据:《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 冒用他人信用卡可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罚》了解,以下截取部分相关规定以供参考。法律依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第三款 银行卡及其帐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 那么被他人冒名贷款,应该怎么办?
    (一)被冒名人可以向办理贷款的银行提出异议申请,要求调查贷款情况,提供贷款合同和相关凭据的复印件,必要时可以申请法律鉴定是否是本人签名。
    经调查核实后,确属被冒名贷款的,由贷款发放银行消除不良信用记录。
    (二)被冒名人也可以向当地人民银行提出异议申请、投诉。
    (三)如果贷款发放银行拒不解决,被冒名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何防范被冒名贷款?
    (一)树立信用意识,定期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确认自身信用良好,没有被人冒名贷款。
    根据法律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个人每年有两次免费现场查询的机会,可以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或者个人信用报告自助查询机上查询。也可以使用互联网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注册查询,互联网查询信用报告暂不收费。
    (二)在生活中一定要保管好个人重要证件和文件,如:身份证、户口本、信用卡、银行卡、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等。不能随意向他人提供这些证件及复印件,如果使用这些证件复印件或者文件一定要注明用途和有效期。
    (三)在身份证遗失之后,要及时到当地公安机关报失,并申请补办新身份证,同时在公安的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中登记,防止遗失的身份证被人冒用。
    (四)有贷款需求要选择正规金融机构。
    目前绝大多数银行在发放贷款时要求面签合同、现场拍照、本人签名、电话调查等,已经极大的减少了冒名贷款的可能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