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租房子时交了1000元押金,但后来不想租了,没有签合同,能全额退回押金吗?

房屋租赁
2023-11-23 03:5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签合同押金能退的。
    1.根据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押金的。
    2.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3.除台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租房期间有财F损失可以相目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
  • 法律分析:不退。在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房东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如没有造成该损失,则租房押金应全额退还租客。
    但是,给付押金的一方,即租客,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收回押金;而接受押金的一方,即房东,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并不承担双倍返还押金的义务。租房押金退不退的问题应当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 法律分析:不退。在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房东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如没有造成该损失,则租房押金应全额退还租客。
    但是,给付押金的一方,即租客,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收回押金;而接受押金的一方,即房东,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并不承担双倍返还押金的义务。租房押金退不退的问题应当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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