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离婚起诉需要满足哪些条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起诉离婚
2023-11-23 06:4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起诉离婚的材料如下:
    1、婚姻关系的证明;
    2、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
    3、子女情况的证明;等等。起诉离婚需要满足的条件:
    一、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起诉离婚需提交法院以下材料:
    1、离婚起诉状;
    2、结婚证或者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
    5、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起诉离婚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原告必须有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有明确的被告和诉讼请求。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起诉状、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婚姻关系的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子女情况的证明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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