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叔叔和房东在租房纠纷后应该如何解决?

房屋租赁
2023-11-23 08:3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赁纠纷的类型及处理方法:
    一、租金支付纠纷是房地产租赁中最常见的纠纷。租金支付纠纷后,大致有三种处理方法:
    1、租赁双方协商一致,要么租户及时支付租金,要么房东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赁合同的其他方面;
    2、比前一种情况更进一步。
    在解决如何支付拖欠租金的同时,租赁双方还在分清责任的前提下解决了违约责任问题,并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3、解除租赁合同。这主要是因为双方失去继续履行合同的基础,或者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者一方起诉终止租赁关系。
    二、损害赔偿纠纷,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与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相同,主要是侵权造成的,包括房屋损害赔偿、人身或财产损害赔偿、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等;
    三、除上述违约金和损害赔偿纠纷外,房地产租赁还存在房地产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转租纠纷、房屋用途变更纠纷、租赁合同未登记导致承租人无法对抗第三方纠纷等纠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 和房东的纠纷可以通过如下方法解决:
    1、租房纠纷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可以寻求一位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作为见证人;
    2、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请求调解。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居民自治组织或者是居委会请求调解,也可以找房管所相关工作人员解决;
    3、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第二十三条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第三十四条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 和房东的纠纷可以通过如下方法解决:
    1、租房纠纷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可以寻求一位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作为见证人;
    2、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请求调解。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居民自治组织或者是居委会请求调解,也可以找房管所相关工作人员解决;
    3、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第二十三条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第三十四条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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