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后肇事者已经赔偿,还能否申请工伤赔偿

工伤索赔
2023-11-23 08:4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交通事故已经赔偿了,还能申请工伤吗
    1、交通事故已经赔偿了仍然能申请工伤。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也就是说即使获得了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的,也不妨碍申请认定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的种类有哪些
    1、按受伤程度分类。一般分为轻伤和重伤。也可分为中度伤、无生命危险的重伤、有生命危险的重伤、危重、存活和不明。
    2、按致伤因素分类。机械性损伤如锐器造成的切割伤和刺伤,钝器造成的挫伤,建筑物倒塌造成的挤压伤,高处坠落引起的骨折;物理性损伤如烫伤、烧伤、冻伤、电损伤、电离辐射损伤;化学性损伤如强酸、强碱、磷和氢氟酸等造成的灼伤。
    3、按受伤部位分类。可分为颅脑伤、面部伤、胸部伤、腹部伤和肢体伤。
    4、按皮肤或粘膜表面有无伤口分为开放性损伤和闭合性损伤。
    5、按受伤组织和器官多寡分为单个伤和多发伤。

  • 交通事故已经赔偿了仍然能申请工伤。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也就是说即使获得了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的,也不妨碍申请认定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的种类有哪些
    1、按受伤程度分类。一般分为轻伤和重伤。也可分为中度伤、无生命危险的重伤、有生命危险的重伤、危重、存活和不明。
    2、按致伤因素分类。机械性损伤如锐器造成的切割伤和刺伤,钝器造成的挫伤,建筑物倒塌造成的挤压伤,高处坠落引起的骨折;物理性损伤如烫伤、烧伤、冻伤、电损伤、电离辐射损伤;化学性损伤如强酸、强碱、磷和氢氟酸等造成的灼伤。
    3、按受伤部位分类。可分为颅脑伤、面部伤、胸部伤、腹部伤和肢体伤。
    4、按皮肤或粘膜表面有无伤口分为开放性损伤和闭合性损伤。
    5、按受伤组织和器官多寡分为单个伤和多发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还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吗
    1、交通事故赔偿后还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对于交通事故符合工伤的,申请工伤认定后,可以依据工伤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但是交通事故已经赔偿的医疗费,残疾工具费等,不可同时获得的。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交通事故可以申请的补偿有哪些
    1、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财产损害赔偿,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3、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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