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醉酒驾车撞了别人车,对方狮子大开口不赔偿,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1-23 09:1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酒驾不赔偿的,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处理,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交通事故损害的赔偿,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一、酒驾撞车怎么给对方赔偿
    1、酒驾撞车后给对方的赔偿如下:
    (1)一般是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不足的部分由有过错的当事人承担,但是如果属于醉酒驾驶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酒驾和醉驾的区别是什么
    1、驾驶人员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不同。酒驾的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小于80豪克。
    醉驾的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
    2、处罚力度不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罚款金额不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 醉酒驾车撞到别人车辆,造成经济损失可能涉及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如果损失较大无法补偿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造成财产损失,先由保险公司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过错方依据比例赔偿,如果有争议的,可以通过调解或者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如果严重的构成交通肇事罪。
    1、醉酒驾车撞到别人车辆,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能涉及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如果损失较大无法补偿的,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法律分析
    1、醉酒驾车撞到别人车辆,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能涉及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如果损失较大无法补偿的,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1、醉酒驾车撞到别人车辆,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能涉及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如果损失较大无法补偿的,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造成财产损失,先由保险公司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过错方依据比例赔偿,如果有争议的,可以通过调解或者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因此,如果对方醉酒驾车撞到车辆,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的,在确定责任后,先由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应当先根据责任,按比例赔偿,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3、如果无法赔偿数额较大,还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即便没有造成伤亡结果,但是造成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也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可能被判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