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一个朋友两人于九十年代初在外务工同居一直到现在,生一男一女,男孩现已结婚生子,女还在读大学,由于一直受丈夫的忇迫,认为是家事无法说,特别是近几年来经常打骂,特别是从去年下半年开始,还经常对她进行性虐待,一晚四五次,有时到天亮,女的白天还要正常上班,直到现在实在受不了啦,才让子女知道,目前分居睡,吃饭在一起,儿子不同意分开,女儿支持母亲离婚,由于没有领结婚证,不知道算不算合法夫妻,如果离婚应该用什么方事申请。谢谢您帮助一下。

离婚
2019-06-19 14:41:3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对于离婚后儿女的抚养权,应先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原则上,儿女的抚养权应由有抚养能力且有利于孩子成长一方抚养。建议应先取得男方无抚养能力及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恶习的相关证据,如知情者的证言或无工作及无生活来源的证据。
    以防发生纠纷之后无法取证。
  • 根据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因此可以看出,如果在婚姻关系中,一方存在家庭暴力的行为,可以由另一方申请诉讼离婚,法院会依照上述法律规定作出离婚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