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如果女方要求分手费,这算不算敲诈?有哪些法律规定?

婚外情
2023-11-23 10:2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女人要分手费是否算敲诈,还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女方在分手时提出要分手费,但没有采取暴力或者胁迫的手段的,且男方是自愿赠与财产的,就不属于敲诈。但是如果女方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手段,向男方强行索要分手费的,并且数额达到二千元以上的,属于犯罪行为,涉嫌敲诈勒索罪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 法律分析:分手费不算敲诈,因为分手费一般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双方自愿就分手费达成一致协议,给付分手费的一方自愿给付的,是不违法的,不算是敲诈,除非是另一方以骗取分手费为目的,敲诈他人的,才是敲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法律分析:分手费属于赠与合同,双方达成合意后支付,就不是敲诈勒索。但如果以此为由,威胁要钱,则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在实践中,主要是指男女双方同居、恋爱结束或者离婚分手时,约定一方向另一方给付一定数额的费用。
    约定给付的形式多种多样,可能是协议、可能是打的“欠条”。“分手费”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现阶段我国也没有相关立法对此进行规定,因此在实践中,分手费一般很难得到支持,由于法律对分手费尚无明文规定,司法实践界对分手费纠纷的处理也无定论,在具体解决分手费纠纷时,往往只能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原则性规定来处理。
    因此,分手时,一方若向另一方支付分手费,应以书面的协议形式作出,最好按照赠与的方式进行处理,实际支付相应的款项后,也要留存凭证。但不能采取威胁等方式,否则极有可能触犯刑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