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未办理结婚登记,能否以夫妻共同名义购买房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23 10:4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非夫妻关系可以共同买房,该房产是属于双方的共同房产。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非亲属、非夫妻关系可以共同拥有一个房产,一般为按份共有,有可能是共同共有,要看双方在房子的权益份额占比。
    因此没有结婚证时购置的房产可以共同署名。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 法律分析:非夫妻关系可以共同买房,该房产是属于双方的共同房产。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非亲属、非夫妻关系可以共同拥有一个房产,一般为按份共有,有可能是共同共有,要看双方在房子的权益份额占比。
    因此没有结婚证时购置的房产可以共同署名。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 法律分析:非夫妻关系可以共同买房,该房产是属于双方的共同房产。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非亲属、非夫妻关系可以共同拥有一个房产,一般为按份共有,有可能是共同共有,要看双方在房子的权益份额占比。
    因此没有结婚证时购置的房产可以共同署名。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