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共场所故意殴打他人会构成何种罪责?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1-23 10:4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为人在公共场所故意殴打他人的,一般构成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法律分析:在公共场合对他人进行殴打的,可能会构成的罪名包括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法律分析:在公共场合对他人进行殴打的,可能会构成的罪名包括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