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认识一个男的谈恋爱,他带着我到处玩乐,然后哄骗我上网络借钱网贷,在一起半年,他吃喝住行都是我的钱,他还在我这里陆陆续续借走一万多,他的言谈举止处处都充满了谎言,现在他又把我价值四千多电脑带走,我现在见不到他的人,联系问他要电脑他口头答应却没有兑现,请问我被骗的钱和我的电脑该怎么要回来?

2019-06-19 15:06:0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5条明确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由此可见,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这种义务是以父母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存在为前提的,只要父母子女关系存在,父母有赡养需要,子女有负担能力,子女就应无条件地履行赡养义务,这种义务为法定义务,不是随意说解除就能解除的。
    子女以放弃继承权利为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这是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所以,当老人需要赡养时,依然可以要求他的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老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1、可以确定一点,诈骗他人财物的违法或犯罪嫌疑人基本是不会主动返还已经骗到手的受害人的财物的,所以受害人意欲维权,就必须履行一个报警,要求警方追究对方的违法或犯罪行为代价的责任。且预见任何违法或犯罪行为,每一个公民,无论是否与案件相关,都应当履行一个公民应当报警的法定义务。
    受害人只有报警后,警方侦破并抓获违法或犯罪嫌疑人,才增大了受害人可以要回自己合法财产的可能性。所以必须报警。
    2、按照诈骗罪的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达到3000至1万以上,即构成刑法266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犯罪事实。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关于犯罪嫌疑人退赃、退赔的问题,受害人可以要求警方调解,如果犯罪嫌疑人已将犯罪所得挥霍殆尽,且无力退还,受害人可以在检方提起公诉阶段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诉讼,先行确认犯罪嫌疑人偿还受害人赃款的法定义务,随后可以由其分期偿还。
    3、诈骗的情形尚不构成犯罪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49条追究行政违法责任。在违法行为人到案之后,受害人可以就退赃问题,要求警方调解,调解未果,受害人可以持警方的相关调查笔录即其他证据,单独发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
    4、即便违法或犯罪嫌疑人暂时无力偿还受害人的损失,亦应当分期偿还。所以,面对诈骗,受害人意欲维权,报警并依法主张权利是必行之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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