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媳妇出轨了,不愿意跟我过了!在娘家一直待着,我叫了好几次都不回来!我不想跟她离婚!我该怎么做才能把她叫回来呢?可以通过什么方式把她叫回来呢?

离婚
2019-06-19 15:10: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如果不想离婚,应该向法院提供双方感情没有破裂的证据,争取法院不判决双方离婚。
      同时,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一般来说,只要提出能够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的话,双方是可以离婚的。
  • 因为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还是不准予当事人离婚的标准是当事人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因此,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愿意离婚,另外一方当事人要争取法院判决离婚,可以向法院证明存在以下情况: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的,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
    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