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诉讼中如何收集夫妻共有财产的证据

起诉离婚
2023-11-23 12:3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起诉离婚时,搜集财产证据如下:
    1、货币形态的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存款、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继承或者赠与的货币、住房公积金、债权等。
    2、实物形态的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车辆、其他实物形态的财产。
    3、证券形态的夫妻共同财产:关于证券的软件上的账号、购入债券的凭证、公司签发的股权证明、股东名册、股票开户合同等。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夫妻间关于财产状况证据的收集方式:当事人可以自己收集或者委托律师收集夫妻间关于财产状况的证据,收集证据要采取合法的方式,证据合法,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证据的证明力由法庭进行确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在离婚案件中,可以采取下列方式来搜集属于共同财产的证据:搜集对方留在家中的存折及银行卡,对这些材料进行复印或者摘抄;搜集对方留在家中的银行刷卡凭证,对方银行的存取款凭证、对方记录在笔记本上用于备忘的银行账号等;对其房产车辆信息进行查询;对其他可能存在的财产进行查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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