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有一个关于债权债务的问题,具体是关于借款人未按时归还借款并拖欠担保人的款项,金额在5万到10万元之间。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担保人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抵押担保
2023-11-23 14:1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款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为,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其债务的时候,担保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其担保责任,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人,当债务人没有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1、借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其债务的时候,需要根据约定承担其担保责任,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人,当债务人没有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1、借款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为,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其债务的时候,担保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其担保责任,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人,当债务人没有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