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半月板损伤和副韧带断裂是否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索赔
2023-11-23 14:1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算。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半月板损伤,算工伤。职工半月板损伤,是否工伤,按是否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确定,符合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且无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均应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半月板损伤工伤鉴定主要是根据患者的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是否受限,短暂活动是否受限,长时间活动是否受限,工作时间是否需要明显缩短,社会交往能力是否下降以及膝关节活动功能是否受到比较大的影响,进行综合评断可以对半月板损伤工伤评级。如果半月板损伤是在1度损伤,基本可以进行保守治疗,膝关节功能没有受到很大的影响,评残一般就是十级左右。
    半月板损伤并且进行半月板切除手术后,对膝关节有比较明显的影响,一般评残可以达到八级或者七级。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仅仅根据半月板受伤的伤情是无法进行判定工伤的。工伤主要是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此你要看是否符合“三工”的条件,才能判定是否属于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