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房子要倒了,但家里的户口已迁出,承包地还在,能否回家修房子?

2023-11-23 14:4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有以下方法:
    1、户口迁出了,农村的宅基地还是在的,因为房屋是固有资产,房屋主人可以继续使用,但是不能够对房屋进行修建,处理的办法只有三种:
    (1)推出宅基地获取一定的补贴2)流转给他人,有人肯要你的房子,并且村集体可以分宅基地给他3)等待房屋倒塌,宅基地被回收。
    2、在相关规定下,如果户口已经迁出是不能够获得宅基地的,但是原来的房子还具有试用期,但是不具备修缮的权利,时间一长会有破坏的情况,最后因为这些房子有安全隐患而被集体收回。
    3、自己户口迁出,父母户口仍在农村的,那么宅基地的试用期就在父母手里,“按照一户一宅”的使用原则,父母还是村集体的成员,他们依然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出资,让父母重新修建房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 有以下方法:
    1、户口迁出了,农村的宅基地还是在的,因为房屋是固有资产,房屋主人可以继续使用,但是不能够对房屋进行修建,处理的办法只有三种:
    (1)推出宅基地获取一定的补贴2)流转给他人,有人肯要你的房子,并且村集体可以分宅基地给他3)等待房屋倒塌,宅基地被回收。
    2、在相关规定下,如果户口已经迁出是不能够获得宅基地的,但是原来的房子还具有试用期,但是不具备修缮的权利,时间一长会有破坏的情况,最后因为这些房子有安全隐患而被集体收回。
    3、自己户口迁出,父母户口仍在农村的,那么宅基地的试用期就在父母手里,“按照一户一宅”的使用原则,父母还是村集体的成员,他们依然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出资,让父母重新修建房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 法律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将其分为三类:
    一、自然倒塌。当房子因为年久失修自然倒塌后,可以向佘村委提交申请,再由村委将申请交给乡镇建设管理所,经建设管理所查看核实后,出具相关证明便可以重修房子。
    二、自然灾害。因自然灾害而导致的农村房屋倒塌,重新建造的同时也可以申请相应的补助。各地的补助都不同。
    三、房屋坍塌两年以上且户口迁出的,宅基地在其上的房屋坍塌后,土地由集体收回。如果宅基地使用权未经政府批准是不能被收回的。现在由于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进城后,原有的农村房屋逐渐的被抛弃在乡愁中。空心村,空心房也就此出现。随着时间的流逝,农村房屋闲置过久后不免会产生坍塌现象。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倒塌的,当事人可以在原宅基地上申请重建房屋,如果在别处重建房屋的,原来的宅基地收归农村集体所有。法律依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 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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