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离婚协议中未过户的房产赠与给孩子,能否撤销协议?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23 14:58:06
* 遭遇法律难题?点击 快速获取解决方案
咨询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协议中把房产赠与孩子未过户能撤销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依据相关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法律分析:离婚协议中,房屋赠与小孩的约定,没有过户,不可以撤销。双方离婚时,协议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孩所有,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为目的,放弃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的赠与行为。
    只要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达,在签订协议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不会撤销赠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协议赠与的财产一般是不能撤销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例如财产赠与协议尚未生效,或财产权属尚未转移的,除经过公证的赠与以外,赠与人可以主张撤销。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请问离婚协议中未过户的房产赠与给孩子,能否撤销协议?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婚姻家庭问题
请问离婚协议中未过户的房产赠与给孩子,能否撤销协议?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
相关知识推荐
离婚协议中把房产赠与孩子未过户能否撤销
640
2分钟
响应时间
60分钟
沟通时长
99%
问题解决率
请问离婚协议中未过户的房产赠与给孩子,能否撤销协议?
马上提问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
问题紧急?推荐在线咨询本地律师
平台律师团
推荐
服务 18.0万人·2分钟内响应
咨询我
还有疑问?推荐咨询专业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推荐
服务 16.0万人·2分钟内响应
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