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婚前用丈夫贷款买的房子,离婚后应该怎么处理房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23 16:01: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在离婚时应按下列方式处理:
    1、婚前贷款买的房子一般属于个人所有,离婚时仍归个人;
    2、如果该房子是一方婚前付首付且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可以由夫妻双方进行协议;协议不成的,该房产归产权人所有,但产权人应当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前买的房有贷款的,结婚后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夫妻一方在婚前贷款购买房屋,并且登记在本人名下的,夫妻双方可以对房产的还款和归属达成约定,协议不成的,离婚时,人民法院也会让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房屋应当归一方所有,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房产的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1、离婚处理婚前买的房产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一)婚前买房是一方个人支付。
    这种情形在法律上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不能进行分割,离婚时对该房产的处理只能根据产权人的意愿。
    (二)婚前买房均为二人出资。
    虽然还没有结婚,但是二人共同出资买房,可以进行分割,分割方式没有约定则按当时的出资比例。
    (三)一人支付首付婚后还贷。
    婚前买房一方支付首付的,该首付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应当由夫妻共同分割。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