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丢失了身份证,能否在异地办理呢?如果可以,该如何操作呢?

2023-11-23 16:2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异地丢失身份证的,可以这样办理身份证补办手续:
    1、首先丢失方需要办理一张居住地的暂住证;
    2、接着丢失方可以在网上查询,所属辖区身份证办证厅的电话,咨询办理身份证的条件等相关事宜;
    3、丢失方再到当地所属辖区公安区办证厅办理身份证;
    4、丢失方交完费后,要等待下发新身份证。
    法条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第二条 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异地丢失了身份证可以进行异地补办。首先需要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进行申请,并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第二,异地受理机关受理之后会将受理信息转发至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让其进行审核签发。
    第三,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收到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 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从报告之日起三个月仍未找到的,应当申报补领新证。补领新证后找回原证的,应当将原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

    【《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一)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
    1、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二)建立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制度
    1、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全国公安机关户籍派出所、办证大厅受理公民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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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身份证丢了可以异地补办。身份证在外地丢失,可以异地补办,按照公安部印发的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个人在异地申请补领身份证,只要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也就是说,持户口簿和居住证中的任一证明都可以办理。
    也并不是所有的地区跟所有人都是可以办理的,属于开放地区的可以异地办理。

    身份证丢了异地补办的办理流程
    1、申领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2、填写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需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需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3、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4、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5、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