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借了信用卡给朋友用,现在他不还钱,我该怎么办?

信用卡纠纷
2023-11-23 17:5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借信用卡给朋友使用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对方使用了信用卡的,则需要自己承担偿还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信用卡偿还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如果朋友借你的信用卡并且花了信用卡里面的钱不还,是可以报警立案的,如果朋友在信用卡持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盗刷信用卡,他属于信用卡诈骗罪。可以收集证据去报警,但是需要及时先还上信用卡的钱。
    因为朋友不还银行的钱,信用卡持有人将在银行系统成了失信人员。其后可以去法院起诉朋友向其追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信用卡借友人使用,催债无果的,当事人可以收集该信用卡是朋友使用的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尽快偿还债务,提起诉讼的当事人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