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协议中未注明房产,是否意味着放弃了该房产的所有权?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23 18:0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如果离婚协议在民政部门备案的,协议生效
  • 夫妻感情破裂,达成离婚协议,一方放弃房产资产,意味着原来设定在该房产资产上的权利义务主体发生相应变更。就该房屋签订的租赁合同,是设定在该房屋上的一种租赁之债的关系,只要合同没有到期,意味着该合同依然是有效的,只不过因为离婚与让与房产,租赁合同的一方主体发生变更而已,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不过,为了避免以后发生争议,建议对租赁合同进行变更,或签订补充协议。
  • 夫妻双方如果就财产分割达成了协议,协议中注明一方自愿放弃房产,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登记的,是可以生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