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贷时需要审查以下内容:
1、贷款人应当审查借款用途和债务人的个人信用情况;
2、双方应当注意借款利息问题,约定的利息不应超过
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3、债务人要审查违约条款,以免承担过高的
违约责任。
根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
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息、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