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快递已经一个月了,还没到预计两天就发货耽误了。找软件和快递客服一直说催单没处理。后来我说要投诉才联系我。我买了一些价值500元的东西,影响了我的使用。快递物流说要赔偿10.88元。我该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3-11-24 07:0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消费者投诉维权应该具备的内容:①应该向消费者协会书面投诉,有些消费者协会也可以接受传真方式的投诉。②应该有明确的投诉对象,即被投诉方,并提供准确的地址。③应该有明确的投诉理由,有自己明确的要求,确保事实真实。
  • 如果想要投诉快递公司的话,你先联系快递公司的客服进行投诉,如果依然没有解决的话,可以去邮政网站上投诉。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 第二十五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未经同意随意将快递扔在“菜鸟驿站”“蜂巢”是违规的。有时候代收点很远,快递员未经同意就放在代收点,甚至连短信都不通知。碰到这种情况我们有权要求快递员送货上门。
    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 第六条 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专用电话为“12305”(省会区号-12305)。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或者登录国家邮政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网站申诉,也可以采用微信、书信或者传真形式申诉。
    消费者向市(地)邮政管理局提出申诉的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处理方式
    1、主动联系快递公司,询问出现异常信息。
    2、联系发货方,询问发货细节。
    如果邮件丢失,无法追回,发错地址是快递公司的责任,可要求快递公司赔偿。赔偿的价格一般按运费的5倍给予(各快递公司会有差别),可具体协商解决。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规定:
    第二十七条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第二十五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根据《快递服务国家标准》5.4.2.4.1验收规定:
    收派员将快件交给收件人时,应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快件外包装完好,由收件人确认签字。如果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等异常情况的,收派员应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快递服务组织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于网络购物、代收货款以及与客户有特殊约定的其他快件,快递服务组织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寄件人(商家)签订合同,明确快递服务组织与寄件人(商家)在快件投递时验收环节的权利义务关系,并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验收服务;寄件人(商家)应当将验收的具体程序等要求以适当的方式告知收件人,快递服务组织在投递时也可以予以提示;验收无异议后,有收件人确认签字。
    国家相关部门对快件验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错发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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