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朋友三个人一起喝酒游泳,其中一个朋友溺水了,我是否有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1-24 08:0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一起喝酒的人存在下列情况,则有责任,不存在的则没有责任:
    1、强迫性劝酒。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回家的。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朋友溺水死亡是否要承担责任,要分情况而定:
    1、同行如果由于其对游泳经过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及怎样避免危险的发生警示不够、预见不够,与朋友溺水身亡之间存在肯定的因果关系,应承受肯定的赔偿职责;
    2、如果其中溺死的人并不会游泳,而其他的人会游泳,则能够视作其他人有肯定的过失,而过失与损害结果又有肯定的因果关系。因此,其他人应当承受相应的民事职责。
    如果不存在犯错,也能够引用平等原则。详细的法律限定,能够引用相关法律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法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招致他人遭到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受相应赔偿职责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条
    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不能完全拘泥于所使用的词句,而应当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行为人的真实意思。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承担责任。他们都是未成年人,彼此之间不涉及保护义务。我国法律也未规定未成年人出现危险的情况下,其余未成年有救助的义务。但是在小孩溺水时,其余玩伴应该及时向附近居民呼救,或者采取报警等力所能及的方式来进行救助。
    如果其余玩伴存在了延误救助时机,对小孩溺水身亡存在一定的过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三十八条 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有刑法规定、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行为,以及严重危害社会的下列行为:
    (一)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寻衅滋事行为;
    (二)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
    (三)殴打、辱骂、恐吓,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四)盗窃、哄抢、抢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
    (五)传播淫秽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信息等;
    (六)卖淫、嫖娼,或者进行淫秽表演;
    (七)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向他人提供毒品;
    (八)参与赌博赌资较大;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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