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在会所工作的员工,店长已经签了辞职单,今天最后一节课被店长找话说不能走,也就不结工资了,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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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工老板不给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由该部门责令一定期限内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并可以责令支付一定的赔偿金,也可以向
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
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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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辞职老板不给结工资劳动者可以到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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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辞职了,老板不给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在限期内支付劳动报酬;可以向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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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