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些人祝愿我们全市感染新冠肺炎,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1-24 09:0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可以报警进行处理
  • 新冠肺炎属于流行性传染病毒,在我国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各级政府在具体的防治上进行进行统筹规划,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传染病的监测,报告,预防,医疗机构承担具体的救治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
    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 法律分析: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作为居民群众,我践行我承诺:主动配合排查、对外来人员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所在社区报告经与疫情地区人员有往来的,或者出现发热、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告,并做好居家隔离工作。法律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四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成立地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担任总指挥,负责领导、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