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制作并销售盗版光碟,这是否涉及侵犯著作权?

著作权
2023-11-24 10:4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制作并销售盗版光碟侵犯著作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的许可,擅自将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法律依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 制作并销售盗版光碟侵犯著作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的许可,擅自将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法律依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 制作并销售盗版光碟一般认定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的许可,擅自将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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